金融监管总局、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金融“五篇大文章”之一的数字金融迎来顶层设计。
1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数据局、国家外汇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明确,到2027年底,要基本建成与数字经济发展高度适应的金融体系,形成数字金融和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数字金融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基本齐备,相关金融管理和配套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
整体来看,《行动方案》从系统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运用数字技术提升重点领域金融服务质效、夯实数字金融发展基础、完善数字金融治理体系、做好统筹协调和组织保障五个方面对做好数字金融作出部署。
在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方面,《行动方案》要求,指导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建立跨科技部门和业务部门的任务型团队,建立前端业务部门需求驱动的数字技术开发模式,提高科技开发敏捷响应能力。指导金融机构健全数据治理体系,完善数据治理制度和数据质量管控机制,积极参加数据管理国家标准(DCMM)贯标评估。推进金融领域“数据要素×”试点,运用大数据、隐私计算等科技手段,融合应用多维数据,优化金融产品和风控模型,提升金融服务和风险管控质效。构建零售数字金融生态,在做好金融消费者适当性管理的基础上,有效提高金融产品服务的可获得性和普惠性。推动互联网保险规范发展,增强线上承保理赔能力。
在夯实数字金融发展基础方面,《行动方案》明确,提高应对特殊情景的支付系统应急处置能力。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持续完善数字人民币受理环境,丰富数字人民币使用场景。强化数字金融业务反洗钱监管。推动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按照公益性原则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共享服务,降低金融机构数据收集运用成本。积极稳妥推动市场化征信和信用评级机构发展壮大,为金融“五篇大文章”提供多元化征信和信用评级产品服务。布局先进高效的算力体系,加快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规范应用,探索运用边缘计算和量子技术突破现有算力瓶颈,为金融数字化转型提供精准高效的算力支持。
面向完善数字金融治理体系,《行动方案》提出,要加强数字金融业务监管。密切跟踪数字金融新产品、新业务、新模式,按照功能监管和穿透式监管的原则,依法依规全部纳入监管。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数字金融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充分运用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和监管工具,强化金融科技创新行为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监管流程数字化再造,增强关键监管活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督促金融机构结合数字金融业务模式和特点,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在做好统筹协调方面,中国人民银行明确,下一步将与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政策协同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数字金融统计和监测评估制度,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和典型模式,推动《行动方案》各项举措落到实处。